發文日期︰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
發文字號:貞宇(鑑)字第10001號
主旨 : 落實儲備經絡師參加經絡師鑑定前50個個案紀錄制度
說明 : 從12月3日這次經絡師鑑定開始,本次經絡師,已經落實至少於論壇中完成50個個案紀錄,後續欲參加經絡師推薦之儲備經絡師,請務必一定要先完成50個個案記錄後,才可以向其他經絡師們申請推薦參加鑑定之資格(含後續覆試學員),且於完成50個個案後於本下方留言告知,否則將不受理鑑定,於2012元旦起嚴格執行。
理事長 李強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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